“美夜灯”功率标示为13瓦实测6.3瓦
近日,四川省消委会对成都市区市场上的部分节能灯进行了比较试验。结果显示,在日常照明灯饰使用最普遍的20个品牌、30组不同标称功率的节能灯样品中,部分样品虚标高功率。
本次比较试验,省消委会购买的节能灯样品涵盖了消费者日常照明灯饰常用的9—15w标称功率,价格区间为3.9元/支—30.8元/支。产地包括河南、广东、浙江、福建、上海、江苏等地,涉及生产企业19家。
据悉,本次比较试验的内容包括,“安全性能——互换性、预防触电、机械强度”;使用性能——标志、启动特性、灯功率、初始光通量、初始光效、功率因数、亮度比值、能效等级”等。
七成样品没按国标生产
“从比较试验的情况看,超过七成的样品没按国家现行标准生产。”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,节能灯产品国家标准(gb/t17263-2002)是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,但比较试验结果表明,没有完全按照现行标准要求生产的产品有23组,占样品总数的76.8%。
同时,我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,根据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和国家第三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规定,节能灯产品(带罩的节能灯除外)自2008年6月1日起,强制实行国家(gb19044-2003)标准规定的能源效率标识。而此次试验结果显示,30组样品中除1组带罩的样品灯不适用能效标识规定外,未标识能效标识的有13组,约占样品总数的45%。
部分样品质量缺陷明显
功率的大小反映了节能灯的功耗及亮度大小。国家标准规定,节能灯的功率在额定电压(灯上标明的电压或电压范围)和额定频率(灯上标明的功率)下工作时,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得大于15%。但有的企业为了提高售价而将小功率灯标称为大功率灯,此次有5组样品的功率检测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。其中,荷普电气(中山)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美夜”牌样品,额定功率为13瓦,实测功率仅有6.3瓦,实测值甚至还不到额定值的50%。”
功率因数则是衡量节能灯效率高低的系数。功率因数过低,灯能效比就较差,灯管两端容易过早发黑,使用寿命也会相应缩短。所以,国家标准要求,在额定电压、频率下,节能灯的功率因数不得比标称值低0.05。此次试验显示,功率因数值最低的是上海良亮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良亮灯饰”牌样品。
产品标识不规范
半数以上样品标志不完整。国家标准规定,灯上应有清晰、牢固的指示标志,包含制造厂名称和注册商标、电源电压和频率、产品型号或标称功率及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有关特性参数、制造日期(年、季或月)、能效标识等。同时,每只灯用纸盒包装,包装盒上应使用汉字注明: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厂家地址、产品名称和型号、额定电压和频率、产品标准号等其它标志。而此次试验结果显示,虽然大多数节能灯产品或包装上都有一些标识,但随意性大,不够规范和完整。
近半数样品颜色标称不规范。目前节能灯多数采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,比普通日光灯显色性有显著提高,若采用廉价的卤粉作原料,将达不到此效果。
节能灯发光颜色按照国家标准(gb/t17263-2002)规定有日光色(rr)、中性白色(rz)、冷白色(rl)、白色(rb)等种类。从样品检验看,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标明“日光色”的样品只有16组。而标注“白光”的样品有8组,标注“冷日光色”的样品有2组,没有标明发光颜色的样品有4组。这3种情况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,极易给消费者带来误导。
●消费提示
选节能灯有窍门
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,在选购节能灯时要做到“六查看”。即查看节能灯的型号;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,标识是否清楚齐全;查看使用寿命、能效标识;查看安全要求,灯头是否松动,有无歪头现象,是否绝缘;查看节能灯是否出现灯管两端发黑的现象;查看和保留销售凭证,以便发现质量问题,据此维权。
同时,选购产品时要加强判断。如可从两支外形大小相同、亮度基本一致的灯来判断其功率是否有差距;可用手握住灯管,如手掌颜色为粉红色,即该灯管所用荧光粉粉质较好、光效高、光衰也慢;如手掌发白无血色,则该灯管粉质就较差。还可从灯壳、电子镇流器质量等方面,来综合判断节能灯质量的好坏。